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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30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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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201716日)

  区委常委会是全区的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承担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市委相关会议及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区委常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引领发展有方、管党治党有力的坚强领导集体,现就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党性观念,着力建设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的坚强领导集体

  1.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思想建党,坚持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任何地方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对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做到及时传达学习、及时研究部署、及时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事关全局的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对各类错误言行敢于抵制、坚决斗争。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坚守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纪律规矩,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土壤。

  3.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带头讲党课制度,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位区委常委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

  二、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建设勤学善思、学以致用的坚强领导集体

  4.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完善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年至少举办专题讲座报告、学习讨论各3-5次,重点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把党的治国理政新思维新战略新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完善知识能力结构,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等方面知识,重点解决好现代意识、现代本领缺失的问题,切实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决反对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就产业经济、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法治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努力把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发展的措施、领导发展的能力。区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一般不少于90天,每年撰写1篇以上高质量调研报告。

  6.改进领导方式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抓好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民主协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科学把握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时机、节奏和力度。

  三、善于总揽全局,着力建设担当务实、干事创业的坚强领导集体

  7.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坚持新官要理旧账、功成不必在我、一张蓝图干到底,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做到当期能发展、未来可持续。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引领、开放支撑、创新驱动,广泛汇集各方资源,努力激活各方动力。坚持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营造沉心静气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的制度环境。

  8.加强工作领导统筹。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区委常委既要根据分工履行职责,又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对议定的事项自觉服从、坚决贯彻。注重研究解决全局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区委常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区委常委要认真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提高常委会决策质量和水平。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管意识形态、平安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主体责任。

  9.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负责,及时将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制定任务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继续推进常委会议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和跟踪问效力度。大力弘扬“永立潮头、海纳百川”的永川精神,区委常委要在自己岗位上、分管领域中履职尽责、率先垂范,补齐发展短板,打造特色亮点,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密切联系群众,着力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坚强领导集体

  10.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制度,区委常委每人至少联系1个镇街、1户重点企业、1所学校、1个重点项目、1名党外人士或专家学者、1户贫困党员或困难群众。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群众访贫问苦,深入实际求道问策,切实提高科学决策、高效决策、为民决策水平。进一步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办理机制,落实区委常委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下访接待群众和定期走访看望困难群众制度,不断拓宽与群众的联系渠道。

  11.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每年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关心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生产生活。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凡符合政策、有能力办到的坚决落实责任、限期解决;暂时办不到的,及时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12.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时间,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应酬,区委常委原则上不参加未经批准的庆典、奠基、颁奖等活动,不为商业性匾牌题字,不担任社会职务和荣誉职务。下基层调研和考察工作一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建设科学民主、精诚团结的坚强领导集体

  13.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开展工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工作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党管武装,扎实推进基层武装、国防动员、双拥共建和民兵预备役建设等工作。

  14.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落实“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用好“五看”标尺选人用人,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明干部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自觉抵制跑要风、说情风,真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得到重用,让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讲规矩、弄虚作假的干部没有市场。

  15.增进班子团结协作。区委常委会班子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次以上。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区委书记每年同其他常委交心谈心、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分别不少于1次,常委之间、常委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区委常委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建立在党性原则、民主集中制和同志友谊基础上的团结。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不断增进四大班子之间、新老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党群干群之间的大团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建设率先垂范、廉洁勤政的坚强领导集体

  1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区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带头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严以律己,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做到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收受红包礼金等任何形式的贿赂。

  17.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和规定。带头厉行节约,防止和克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公务用车、用房、接待和外出考察相关规定,不搞特殊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在作风建设上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凡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18.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区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等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和纪委监督。坚持党性原则,常委之间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2017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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