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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3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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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委办发〔201435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

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有关单位党组织: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第79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20141219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

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进一步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改进全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作风,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渝委办发〔201430号),结合永川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一)将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坚持每年将全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轮训一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每年累计参训不少于7天,其他专职工作者每年不少于3。区委党校要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需求调研,提高培训针对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委、区综治办、区财政局等同基层联系较为紧密的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切实保障培训效果。

(二)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中,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国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修内容,作出专门课时安排,教育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品质,改进工作作风,坚守道德底线。各镇街要充分利用永川党建信息平台、党员远程教育等媒介,组织所属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自觉接受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定期开展党性分析,针对个人思想作风等进行专门剖析,明确改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三)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教育。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务实管用原则,以村(社区)重点工作、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任务与要求、群众工作方法载体等为主要内容,运用课堂讲授、现场教学、典型示范、研讨交流、现场答疑等方式,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教育,引导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提升服务群众本领,把主要精力放在村(居)务工作上,出公力、办公事。

(四)开展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将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实施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与基层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纳入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村(社区)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各镇街纪(工)委牵头,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每年组织辖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1次警示教育,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教训,组织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学习讨论,做到警钟长鸣。

二、健全村(社区)民主决策管理机制

(一)落实“四议四公开”等民主管理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凡涉及群众基本权益、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按照《永川区村(社区)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规定的“四议四公开”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坚决防止以村(社区)“两委会”会议代替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注重发挥村(社区)“两委”特别是未进便民服务中心的“两委”成员作用,各村(社区)原则上每月召集所有“两委”成员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研究布置重要工作,了解掌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坚持党务、政务、财务和服务公开。党务要重点公开党组织的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发展等情况。政务要重点公开强农惠农、农村土地、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的执行情况。财务要重点公开项目资金使用、集体经济财务、组织运转经费、资产经营收益等情况,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公开出纳账、流水账,让群众看得明白、知道明细;必须在固定的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查看;必须一个月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一个月。服务要重点公开村(社区)“两委”职责范围内的基本服务项目和依托其他服务资源的拓展服务项目。积极探索群众“点题公开”等制度,设置群众意见箱,定期办理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并进行公示。

(三)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社区)执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村(居)务公开、民主理财、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职履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建立完善村(居)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三、强化村(社区)财务监管

(一)坚持实行“村财民理镇管”制度。村(社区)资金全部纳入镇街财务委托代理机构设立的账户中,独立核算,分户管理。村(社区)各项资金开支都要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和农经、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审核。

(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搞好集体资源确权登记、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资金清查核对等工作,规范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经营管理行为。加强村(社区)集体债权债务管理,定期核实债权债务,进行研究分析。逐步探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资产经营机制和体制创新。

(三)落实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非两委成员的专职工作者和行使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应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届满离任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因辞职、罢免、职务自行终止等原因任期未满离任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审计。审计结果按规定及时公开,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

四、严格日常管理

(一)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要根据本村(社区)实际,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届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报经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向辖区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由镇街牵头,每年底和届终逐一对照考核。目标任务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二)严格工作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要坚持工作日全天坐班制度,村专职工作者集中办公时间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发文公布,其他时间轮流值班并建立AB岗制,确保有人为群众办事。各镇街要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采取村(社区)工作实绩综合考核和专职工作者分岗位考核相结合、辖区党员群众测评和镇街分管领导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合理设置指标和权重,根据《永川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若干规定》“考核奖惩制度”规定程序,考准工作实绩、履职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选聘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向村(居)民小组长通报。对不胜任现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对不合格的村(居)委会主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启动罢免程序,对工作不力的专职工作者,经镇街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后,以村(社区)“两委”名义予以解聘。

(三)强化动态跟踪管理。组织部门要建立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库,镇街要建立专职工作者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永川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若干规定》,切实强化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管理。将暗访督查作为工作常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强化执行,纠正制度虚设的现象。要抓早抓小抓苗头,运用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方式,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提醒。

五、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成果

(一)坚持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各镇街要结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定期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改那些擅离职守,漠视群众疾苦;滥用权力,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损公肥私;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参与赌博,变相敛财;贪污公款,截留、克扣和挪用国家支农惠民资金;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群众财物;铺张浪费,用公款吃喝娱乐、请客送礼;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煽动、参与和组织群众违法上访或闹事;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村(居)务,拉帮结派、欺压群众等问题,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严肃查处问责。坚持有访必查、有疑必查,对群众反映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专职工作者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限时办结制,一查到底,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处理,绝不姑息。对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甚至涉黑涉恶等问题,要从严执纪,严肃惩处。对迁就、包庇甚至纵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要坚持实行区领导包案制;重复越级举报的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举报不实的要做好解释澄清工作。

(三)做好信访舆情工作。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坚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认真开展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主动了解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畅通举报渠道,各镇街要健全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举报系统,搞好来信来访和网络舆情监控,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应。

六、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

(一)巩固减负成果。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村(社区)协助办理事项责任清单》(永川委组发〔201435号)要求,巩固清理减负成果,采取购买服务、费随事转等方式,有序承接清理下来的工作事项。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管办等部门加强工作督查,对违规向村(社区)安排责任清单事项以外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考核内容,让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专职工作者真正从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时间、有精力履行职责,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二)保证合理经济待遇。要严格落实《关于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误工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标准的通知》(永川委办发〔201435号),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区财政按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万元、每个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落实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出台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镇街要按照村(社区)书记、主任人均每月不低于200元,其他专职工作者人均每月不低于160元的标准落实绩效考核奖励,要按一定比例与工作实绩挂钩,拉开考核等次,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具体比例由各镇街确定。

(三)拓展发展空间。坚持每年拿出一定名额从优秀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中考录镇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能力强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激发其政治热情。注重在基层干部中树立先进典型,坚持每届开展一次“优秀村(社区)干部”评选,增强其荣誉感、责任感,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基层干部的氛围。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镇街党(工)委要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直接责任,把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具体实施,把信访反映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后进党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负起加强专职工作者教育管理监督的直接责任,自觉执行相关要求和规定,切实推动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从严律己、廉洁履职。

(二)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加强联系,保持同各镇街的经常性沟通,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专职工作者教育管理进度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工作考核。把加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纳入“联述联评联考”和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对有关制度不执行、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批评、严格追责。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201412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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