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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国土房管局遗失声明2017凤凰湖字第(17)号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 区国土房管局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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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损毁)声明及补发申请

凤凰湖201717)号

遗失(损毁)声明发布清单 

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申明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土地房屋坐落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梓潼观村猪儿石村民小组(原地址:莲花乡大水沟村四社)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800013号。

王朝亮

2017.12.26

                       发布单位: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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