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朱沱镇最远的村——九层岩村马子溪村民小组一村民院坝上,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正在这里公开审理。这是永川区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以来第一次就地审理土地纠纷案件,也是区农委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有力举措。
该起土地纠纷仲裁案起因于村民聂某原有一自留地一直闲置,后同意交由村民王某种植农作物。该村实行退耕还林时,王某将这块地种植了枇杷树并纳入自已的退耕还林土地范围。聂某知晓后决定收回该地,遭到王某的拒绝。近几年,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多次调节,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7月,王某申诉到仲裁庭,要求承认其1998年6月30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全部有效。7月29日,该案在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第一次开庭审理,经过审理后认为需追加5名第三人,决定该案择日再审。
8月6日一清早,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成员一行开始出发,来到朱沱镇九层岩马子溪对此案进行第二次审理。经过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6名第三人陈述、庭审调查、举证、辩论等审理程序,双方分歧仍然较大、调解也未成功,仲裁庭决定择日下达仲裁书。这次“院坝仲裁庭”公开审理,得到了当事双方及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许,纷纷表示,这种院坝仲裁方式,不但节省了进城时间和路费,也让更多群众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